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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日期:2019-11-08 10:13   浏览:423次


华医导读:根据《方案》,选择在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云南、新疆8个省区的30家医院开展试点建设,计划通过3-5年努力,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、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,跨省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,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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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
发改社会〔2019〕1670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,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,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国家卫生健康委

国家中医药局

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

2019年10月23日


附:

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


来源:国家发改委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