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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!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医疗健康、养老等方面有这些重点工作
日期:2019-04-15 10:28 浏览:306次

近日,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。一起来看,事关医疗健康、居家养老等方面需要做哪些事——
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,持续释放内需潜力
推动消费稳定增长
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,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、康复护理、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、资金支持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。(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,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。实施“互联网+养老”行动。(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。(国家医保局牵头)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,加快发展社区托幼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加强儿童安全保障。(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,大力推动绿色发展
持续推进污染防治
加快治理黑臭水体,防治农业面源污染,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。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,促进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。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。(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科技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快发展社会事业,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
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
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,一半用于大病保险。(财政部、国家医保局牵头)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,报销比例由50%提高到60%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优化医保支出结构。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,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、即时结算。(国家医保局牵头)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。(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强重大疾病防治。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,推进预防筛查、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。加快儿童药物研发。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科技部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抓好传染病、地方病防治。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)抓好青少年近视防治。(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)把高血压、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。(国家医保局牵头)
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促进社会办医。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,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,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。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。坚持预防为主,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完善生育配套政策,加强妇幼保健服务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)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,必须强化全程监管,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,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。(国家药监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
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)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,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。(退役军人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适当提高城乡低保、专项救助等标准,加强困境儿童保障。加大城镇困难职工脱困力度。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。(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全国总工会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